(一)日期---申請單、估價單、發票、收據
(二)單據申請日期順序----1.申請單(前) 2.估價單(中) 3.核銷單據(後)
(三)請蓋章
◆ 申請單---申請人、單位主管、詢價人
◆ 黏貼憑證---經手人、驗收證明、使用單位主管
◆ 申請單詢價人或黏貼憑證經手人不可與驗收證明同一人
◆ 申請單加會經費來源單位主管核章
(四)長條型發票請加蓋詢價人章
(五)10000元以上~50000元(含)以下免附估價單。
(六)50000元以上~未達100000元免附估價單。。
(七)如屬共同供應契約商品,請向共同供應簽約廠商購置為宜。
如經查確有正當理由,得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自行採購, 並請於「特殊事項說明」欄註明理由,並加蓋單位主管章
1.如較便宜,請提供該項商品共同供應契約價格與項次等相關資料。
2.如因特殊事由,請於特殊事項欄內敘明無法購置的原因。
3.如有特殊需求,現有共同供應契約產品不符合需求,請寫明原因。
(八)估價單請勿貼於黏貼憑證單上;收據請貼於黏貼憑證單上
(九)請以發票或收據核銷
(十)「品名」內容請說明:
◆ 品名項目超過申請單欄位時,請另填寫「申請單附表」。
◆ 品名請譯成中文
◆ 品名請說明廠牌、規格、型號、尺寸大小、樣圖、型錄
(十一)開立收據廠商如無統一編號,購買金額250元以上者, 請黏貼印花稅(申請總金額之千分之四)
(十二)三聯式發票請二、三聯一併粘貼核銷
(十三)估價單、發票、收據
◆ 請蓋---公司章、廠商負責人章
◆ 報價公司資料不完整(地址、統編、負責人等)
◆ 核銷單據:
1.名稱不明(例:收據…..)
2.買受人應為:屏東科技大學
(十四)影印或傳真估價單,請加蓋詢價人章。(估價單影本或傳真本須蓋公司章及廠商負責人章)
(十五)粘貼憑證「用途說明」欄請詳述。
(十六)同一經費、同類採購,請併案辦理。逾10萬請依招標程序辦理。